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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砖瓦工厂设计规范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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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前区及辅助建筑的屋面可采取有组织排水,生产厂房的屋面可采取自由排水。屋面的排水坡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的相关规定。
2厂房高度超过6m时应设置可直接到达屋面的垂直爬梯,垂直爬梯的高度超过6m时应有护笼。从其他部位能到达时可不设。
3当生产排放的烟气中含有腐蚀性气体时,建筑构造设计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4.3.1烧结砖瓦工厂焙烧窑炉必须设置余热回收利用系统。

15.2.2严禁利用渗井、渗坑等手段排放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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