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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田集输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气田集输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49-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7.1、4.7.2、4.7.12、9.1.6、10.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2月3日

前言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的气田集输工程设计经验,吸收近年来全国各气田集输工程技术研究成果和生产管理经验,参考国内、国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是由《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50350-2005拆分为《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和《气田集输设计规范》而制订的,本规范只针对气田集输的内容进行编制。
本规范共分11章和1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集气工艺、处理工艺、气田水转输与处理、集输管道、防腐与绝热、仪表与自动控制、站场总图、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升华路6号CPE大厦,邮政编码:61004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参编单位: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汤晓勇 边云燕 余洋 马艳琳 肖秋涛 何蓉云 毛敏 罗张东 李天雷 刘海禄 黄永忠 杨成贵 唐林 雷莹 薛文奇 杨成刚 陈雨晖 李延春 刘文伟 刘子兵 李桂杰 李爽 高海明 吴知谦
主要审查人:章申远 张效羽 杨莉娜 邹应勇 范永昭 李静 陈雪松 葛劲风 石少敏 于林 李延金 赵莉 许治寿 王小林

总则

1.0.1为在气田集输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以使工程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节能环保,运行、管理及维护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陆上气田、滩海陆采气田和海上气田陆岸终端集输工程设计。

1.0.3气田集输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2.0.1气田集输 shallow water coastal gas field
在气田内,将气井采出的井产物汇集、处理和输送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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