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返回

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收藏

全部条文 强制性条文 标准信息 宣贯视频

目录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4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047-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8、3.0.13、4.2.5、4.2.6、4.2.7、4.4.3(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2日

前言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医药总图运输在工程实践中的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厂址选择、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厂区道路设计、管线综合设计、绿化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算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黄鹂路25号;邮政编码:43007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刘元 严毅然 刘启发 张奇 许继辉
杨丽敏 张长银 夏攀峰 杨丽 陈维安
蔡炜 缪晡 杨军 余健 伍莉萍
吴霞
主要审查人:马立新 甘长霖 李波 宋丽萍 王晓东
许小球 晁阳 华永康

总则

1.0.1为统一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使医药工业企业总图运输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并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保证产品质量,确保人民用药安全以及提高医药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医药工业总图运输的设计。包括药物制剂、化学原料药、中药、生物制药、毒麻药品、放射性药物、医用气体、医疗器械、药物研发、中试、药物包材、医药仓储物流以及医用、药物辅料等类型的医药生产及储运企业。

1.0.3医药工业总图运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2.0.1逆温层inversion layer
对流层中出现的气温随高度增加而升高的大气层。

上一页 下一页
反馈
反馈类型:
  • 问题
  • 建议
企业平台 专家组 标准起草人
具体说明:
北京建科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39号13号楼三层
电话:010-84276197-8302
网址:http://www.jsbzfw.com
http://www.bzfw.com.cn
http://www.bzfw.cn

服务热线

400-825-1113

服务时间:

08:30-18:00

服务专线(刘经理)

17601651916

15210229775

关注公众号

下载APP

登录

400-825-1113

在线时间: 08:30-18:00